《海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2019年工作计划》解读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9-06-24 字体:[ ]

我市近日出台《海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2019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确定了污染防治攻坚内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计划》明确了我市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总体工作目标。年内,空气质量改善确保目标为PM2.5年均浓度3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0%;空气质量改善力争目标为PM2.5年均浓度3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2%。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Ⅲ率达100%,市考以上地表水断面优Ⅲ比例达到62.5%,力争消除劣Ⅴ类断面,主要入江入海河流控制断面消除劣Ⅴ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0%,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2.8%,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各类生态红线面积比例达21.2%,林木覆盖率超过24%,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6.3%。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12.04%、18.79%、7.51%、6.9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消减34.0%、18.0%,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2015年削减19.0%。

今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涉及7个方面的任务,分别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切实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涉及做好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打好柴油货车和船舶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机制、严控重金属污染、优化调整空间结构、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污染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全面落实突出环境问题销号管理等26项工作。

市四套班子领导将常态化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带头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我市将深入推进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环保执法力量的调配整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公安部门力量配备和警力倾斜,提前介入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直接查处重要环保刑事案件;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完善司法衔接机制,增强打击合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此外,我市将以改善环境质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为重点,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按季度对区镇和村(社区)进行考核打分排名并公开发布。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及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