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9-30 字体:[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四个部分,明确了我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系列具体政策措施,既是对上位文件贯彻落实性的政策措施,又是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结合海门实际的创新性政策措施。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幼有所育”作为民生重点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2020年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2020年11月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办规〔2020〕5号)。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目前,婴幼儿以家庭照护为主,父母及祖辈参与照护率高,社会化照护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不充分,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管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征求并积极采纳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有利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营造良好的婴幼儿照护社会环境;有利于补齐“幼有所育”服务短板,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扩大消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普惠可及的总体思路,建立完善以家庭科学育儿为基础,以社区托育服务为依托、以机构普惠托育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监管机制,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工作目标

提出了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第一阶段,到2022年,全区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区、镇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网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序发展,建成一批普惠性照护机构,推进对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第二阶段,到2025年,初步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综合监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全区建成2个以上省级托育示范机构,城乡社区托育服务提供覆盖率明显提高,实现幼儿园办兴托班服务全覆盖,婴幼儿照护服务每千人口婴幼儿照护托位数达4.5个,进一步满足广大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服务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的“三大体系”建设任务。

一是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实施方案》从促进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三方面提出任务,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二是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强调规范注册登记、严格备案管理、规范建设标准、加强督导评价,健全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制定支持政策、财政资金保障、保障用地优先、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主要从组织领导、宣传倡导、部门联动、示范引领4个方面保障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原文: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