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2019年富民增收工作要点》解读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9-06-28 字体:[ ]

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出台了《海门市2019年富民增收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富民增收“五大行动计划”,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5175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26824元。

创业富民行动计划。2019年,全市完成创业培训1000人次,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实现新增创业3000人,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强化创业政策扶持,对在本市成功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城乡失业人员,发放初始创业补贴和创业综合补贴;对创业失败人员按照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扩大至全体城乡创业者,按规定提升贷款额度,对于符合贴息条件者,按标准予以贴息。支持海门籍在外人才返乡创业,全年引进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本科以上各类人才(包括海门籍学子)3000名以上。支持海外归国人员创业,2019年全市新增海外归国人员创业实体8家。强化创业载体平台建设,2019年全年通过省级验收的创业型街道(区镇)6个、社区(村)159个,新增南通市级创业示范基地1家,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00亿元左右。

产业富民行动计划。围绕“3+3+N”产业发展布局,发展中高端制造业,全年举办专题产业招商活动12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力争营业收入超10亿元集聚区达到3家,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服务业重点企业超100家。发展优势产业促进特色富民,2019年全市新增驰名商标1件,全市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稳定在30万人左右,建筑业产值超过1900亿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全市完成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4000人,培训新生代农民工18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培训就业率80%以上,培训新型职业农民6000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50%,建设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5个。

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全市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2019年50亩以上规模经营占高标准农田面积80%,新增社会化服务联盟4个以上,社会化服务联盟覆盖率达80%。发展壮大乡村产业,重点培育打造两家市级休闲农业精品景点,新增市级两个特色田园乡村试点,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少于1个。发展新型合作农场,鼓励村集体建立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并领办新型合作农场,2019年建成新型合作农场的村达28个。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人才集聚行动计划。2019年引进3个具有重大原创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新增省“双创”类高层次人才12人。加大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十百千万”培育工程,促进职业培训学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积极挖掘培育乡土人才,重点支持培养10名左右在传统工艺、建筑技艺、现代农技等领域的能工巧匠、经营能手、生产能手。

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9年实现7000元以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64个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达到45万元。支持创业就业增收脱贫,全年帮助12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脱贫,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实行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及免学费等政策。推动结对帮扶帮助脱贫,继续组织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与64个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