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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海门市“心理阳光工程”暑期未成年人心理教育团体辅导社区、镇村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海门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9-07-30 字体:[ ]

各区、镇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丰富未成年人暑期生活,市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心理阳光工程”暑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社区、镇村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广泛深入开展暑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社区、镇村行活动,突出预防,重在普及,努力培养人格健全、乐观向上、品德高尚、素质全面、具有创新能力的新一代。

二、活动时间

2019年7月—8月

三、活动组织

1.宣讲人员: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辅导老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社会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老师等。

2.团辅内容:重点围绕未成年人学习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展开以下主题内容:团队协作、人际沟通、快乐成长、习惯养成、情绪管理等。

3.宣讲对象:全市未成年人。

4.宣讲形式:团体辅导。

四、工作要求

1.由市文明办组织心理讲师团制订团辅菜单(附件1),各区镇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取团辅课题,于7月26日晚前将申请回执(附件2)报至邮箱hm81238585@126.com,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81212520,主办方将电话沟通有关事项。

2.各社区、镇村请在团辅活动时统一背景标题为:2019年海门市“心理阳光工程”暑期心理团辅社区、镇村行。另请及时将团辅活动照片及文字信息发送至海门文明网邮箱hmwmwxx@126.com,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81262797。

附件:

1.2019年海门市“心理阳光工程”暑期心理团辅社区、镇村行活动课题

2.2019年海门市“心理阳光工程”暑期心理团辅社区、镇村行活动申请回执

                                海门市文明办

2019年7月23日


海文明办〔2019〕5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