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报价单位(盖章)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海门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
提供保洁及食堂服务(办公主楼1604平方,副楼855平方,场地2410平方,食堂530平方) 至少提供5名服务人员(厨师1名,辅助工3名,保洁1名)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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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具有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16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物业管理的业绩。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项目证明材料,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门市交通运输局4楼东会议室(海门市静海路192号),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 月 21 日上午 9 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海门市交通运输局底楼105室(静海路192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5.投标人在开标前若需进行实地考察,可联系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投标人结合考察内容和物业管理要求进行报价,中标后总价不予调整。如不实地考察,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8万元。本次采购为固定总价(包含人员工资、管理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7. 物业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8.先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3家时,以有效最低价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继续报价,低价者中标;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2家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两家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低价者中标;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只有一家时,招投标双方在原报价上再进行下浮谈判以确定中标价,但若谈判后的最终价格,不能被其中任何一方接受,则本次招标失败。
9.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10.付款方式:按照总额平均分季度支付,服务实行先做后付的方式,每季度结付一次,由乙方在每季度未将本季应付劳务费发票交送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周内将其划入乙方帐户。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800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无效。中标后该笔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未中标者当场归还投标保证金。
12.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3-82106166
海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 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