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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海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1-14 字体:[ ]

海门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报价单位(盖章)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海门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提供保洁及食堂服务(办公主楼1604平方,副楼855平方,场地2410平方,食堂530平方)

至少提供5名服务人员(厨师1名,辅助工3名,保洁1名)

1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具有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16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物业管理的业绩。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项目证明材料,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门市交通运输局4楼东会议室(海门市静海路192号),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  21 日上午 9 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海门市交通运输局底楼105室(静海路192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5.投标人在开标前若需进行实地考察,可联系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投标人结合考察内容和物业管理要求进行报价,中标后总价不予调整。如不实地考察,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8万元。本次采购为固定总价(包含人员工资、管理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7. 物业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8.先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3家时,以有效最低价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继续报价,低价者中标;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2家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两家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低价者中标;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只有一家时,招投标双方在原报价上再进行下浮谈判以确定中标价,但若谈判后的最终价格,不能被其中任何一方接受,则本次招标失败。

9.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10.付款方式:按照总额平均分季度支付,服务实行先做后付的方式,每季度结付一次,由乙方在每季度未将本季应付劳务费发票交送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周内将其划入乙方帐户。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800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无效。中标后该笔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未中标者当场归还投标保证金。

12.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3-82106166

                                      海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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