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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户外不锈钢标语字的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 发布时间:2019-10-09 字体:[ ]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2019年度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户外不锈钢标语字的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9年度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户外不锈钢标语字的制作及安装项目。

1、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党忠诚 纪律严明 赴汤蹈火 竭诚为民 16字方针的制作及安装。字体为方正大黑体,字体在安装过程中可适当变形拉高(按照场地实际情况而定)

2、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 元)

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条件:

2.1投标供应商为独立法人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营业执照须含广告及宣传用品相应的经营范围;

(5)专职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6)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2 投标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

(1)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营业执照须含宣传用品相应的经营范围;

(5)若投标单位为个体工商户,则开标时必须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参加,否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6)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采购文件等获取方式:

1、投标人在海门市人民政府(www.haime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电话:13862799555】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海门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中发布。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六、结算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审定后付审定价的60%,12个月后支付审定价的20%,余款20%留作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24月后无息付清。(以上费用均不计息)。2年内除遇不可抗力外的损坏产生的费用由承接方承担。(保修期2年)(注:审减率超过5%的,由乙方支付全额审计费用)

七、投标相关费用

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缴纳报名费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本工程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在开标仪式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2、投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3000元(现金),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若中标该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凭相关单据退还),若未中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3、中标单位支付前期大队委派第三方测量及统计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当场支付。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八、评标办法

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低于平均价90%的除外)。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九、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10月9日至2019 年 10月16日。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年 10月16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4楼404室

备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实地考察,招标人提供的内容与实际可能有误差,中标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不予调整。考察完毕后由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现场考察回执,考察回执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现场考察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13862799555。

(发布)2019年度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户外不锈钢标语字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