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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字体:[ ]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86亿元,后经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56.1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后,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6亿元。2022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1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后,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6亿元,占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5%,其中同口径税收收入63亿元,同口径下降7.2%(详见附表1)。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8.1亿元,后经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117.68亿元。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1亿元、上年结转7.0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12.55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05亿元),合计总支出预算138.36亿元。2022年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84亿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2.4%,下降4.8%,结转下年支出10.52亿元(详见附表2)。另一般债券到期还本支出0.08亿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13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当年可用财力为77.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亿元,上年结转7.03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6.05亿元,预计当年财力91.38亿元。当年总支出预算为138.36亿元,一般债券到期还本支出0.08亿元,缺口47.06亿元。拟调入预算外资金0.84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2.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5亿元、存量资金清理调入6.3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5亿元,后经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02.51亿元。2022年,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02.51亿元,占预算的100%,下降39.3%(详见附表5)。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02.67亿元,后经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调整为70.28亿元,加上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7.64亿元、上年结转8.1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0.86亿元,共计总支出预算86.97亿元。2022年预计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77.61亿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9.2%,下降34.4%(详见附表6),结转下年支出9.36亿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2.51亿元,加上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64亿元,调入资金7亿元、上年结转8.1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0.86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01亿元,政府性基金总财力125.1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预算为86.97亿元,专项债券到期还本支出5.89亿元,调出资金32.33亿元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收支平衡(详见附表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15亿元。2022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5亿元,占预算的100%(详见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3.09亿元,后经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调整为23.22亿元。2022年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43亿元,占预算的100.9%,增长12.6%(详见附表10)。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1.64亿元,后经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调整为21.95亿元。2022年预计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32亿元,占预算的97.1%,增长13.4%(详见附表11)。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23.43亿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为21.32亿元,当年结余2.11亿元,滚存结余28.8亿元。

(五)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省下达区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3.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9.0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4.25亿元。2022年当年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8.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64亿元。2022年当年核减专项债务限额2.11亿元。2022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9.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0.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9.78亿元。

2021年底区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2.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9.4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3.33亿元。2022年偿还政府债券5.9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08亿元,专项债券5.89亿元。2022年省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7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亿元,专项债券7.64亿元。预计2022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5.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0.4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5.08亿元。

2022年取得再融资债券23.7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98亿元,专项债券8.75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详见附表63、64、65)。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总导向,科学统筹协调,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组织收入,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和地方债务管理,锐意进取,砥砺奋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充分发挥财政在支持稳住经济大盘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超常部署与统筹,打好资金保障组合拳

努力克服减税降费等带来的压力,坚持增收节支,加强统筹协调,在依法依规做好收入组织的同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千方百计稳定收入。建立组织收入工作分析例会制度,实施税收协同共治事项清单化管理,密切跟踪收入组织进展情况,深入分析收入变化原因,制定有力举措有效应对减收影响,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1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后,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亿元,同口径增长5%。统筹协调土地出让,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入库进度,在动态变化中维持财政收支平衡。千方百计优化支出。积极统筹财政资源,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十条措施》,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和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更多资金保障“三保”、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千方百计化解债务。严格执行化债计划,督促区镇严格执行化债方案,全区化解债务19.25亿元,其中区镇化解隐性债务10.96亿元。全区置换隐性债务9.65亿元,综合置换融资成本较置换前下降了2.4%。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获得政府债券资金8.74亿元,全力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拟订了《南通市海门区实施政府性债务“瘦身”三年攻坚计划工作方案》,紧盯三大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加强考核问责,确保债务“瘦身”取得实效。

(二)超常聚焦与加力,打好稳住民生组合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区实现民生支出10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3.2%。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把财力向农村基层、弱势群体倾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统筹保障养老、医疗等基本需求,全年拨付社保基金69.6亿元,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超过98%。积极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等助企纾困政策,全年为符合条件企业办理缓缴社保费 78.32 万元,惠及参保单位6家;已发放稳岗返还、留工培训等补助资金超4200万元,惠及参保单位 4988家;通过阶段性降低费率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超4800万元,惠及参保单位超过8000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超过省定标准20%,保障水平南通地区领先。海中高品质高中创建稳步推进,学校灯光改造、触控一体机配置分步实施,全区学校教育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充分发挥教师在“双减”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保障,财政拨付7880万元用于发放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经费1182万元,切实减轻困难学生家庭负担。增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105元,拨付9278万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内容扩展至十四大类55个项目。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建设,足额保障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隔离点费用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全区直接用于疫情防控资金近5亿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卫战提供坚强财力支撑。

(三)超常努力与落实,打好政策落地组合拳

坚持财政政策超前发力、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用财税政策“暖风”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以最强举措推动留抵退税落地见效。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建立留抵退税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科学统筹调度库款,制定有针对性的财力保障方案,全力做好退税资金保障。全年全口径留抵退税59.75亿元,惠及企业1162户纳税人账户,户均退税500多万元,为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注入现金活水,对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扩大消费投资、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最大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作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增加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以最快速度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牵头制定印发《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全区范围内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全年对全区范围内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8203万元,惠及4369户,有力促进服务业恢复。

(四)超常谋划与作为,打好助推经济发展组合拳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引导激发市场活力。为鼓励企业“智改数转”,拨付247万元公开招标遴选一批“智改数转”专业诊断服务机构,为全区247家规上工业企业提供免费全方位诊断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组织企业踊跃申报项目,今年以来已获取上级补助资金1.1亿元,惠及企业300家次,区财政兑现企业扶持资金超6.8亿元。推动政银企合作,发放“苏科贷”“小微贷”等财政金融产品11.88亿元,惠及企业约400家,有效缓解中小微和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城市能级提升,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区财政拨付2.08亿元全力保障推进公益性基本项目建设。把牢政府投资项目“闸门”,强化预算约束,修订完善了《海门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把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增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推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化管理。加强项目评审,提高资金绩效,全年共出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审核意见书153份,送审金额35.78亿元,核减2.04亿元,核减率5.7%,有效管控项目投资。完善项目基础保障服务。拨付耕地占补平衡、挂钩复垦资金5.21亿元,有力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优化农业扶持政策,完善现代农业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安排3000万元作为全区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保障资金,夯实现代农业基础;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10.16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均标准翻了一倍达到20万元。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3.5亿元建成4.1万亩高标准农田,充分利用专业力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农村水利三四级河道整治资金6000万元,努力打造美丽乡村。加强涉农补贴发放管理,建立公正透明的财政涉农补贴发放机制,通过“一折通”发放涉农补贴共计6.1亿元,惠及农户36.65万户。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村干部报酬自然增长机制,安排村级经费保障资金超1亿元。

(五)超常力度与监督,打好财政规范管理组合拳

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管理效能。统一规范提升管理水平。以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逐步实现市与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相衔接,提高基础信息编制水平。全面推进全省区镇预算管理一体化,区镇预算编制、执行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断提高预算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自评范围,首次实现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自评金额由去年的48.91亿元增加到105.56亿元。持续深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成效,全年共开展了4个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10个政府专项绩效跟踪评价、4个政策绩效评价、7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总体涉评资金量达44.95亿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1%。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财政政策优化、完善管理机制等重点财税改革攻坚事项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2022年预算应用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净压减达2.3亿元,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扎紧扎牢财政综合运行“大监督”篱笆,规范财政监督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确定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行政运行4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聚力打造内控工作“财政样板”,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其他风险。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财政稽查监督专组,开展财政综合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聚焦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督查,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监管。选取12个项目列入财政日常监督,7个项目列入专项监督,分组分条线深入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022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顺利推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疫情走向和房地产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仍在持续、制造业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稳定宏观经济大盘面临严峻挑战。目前财政收入增长还存在较大难度,财政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财政部门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将坚决担起“勇挑大梁”的重大责任,以超常规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财政部门各项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主线,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履行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强化约束,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预算管理,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统筹平衡好财政收支,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亿元,增长42.5%(同口径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65亿元,增长96.2%(同口径增长15.1%)(详见附表26)。

2023年本级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67亿元,加上上级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计5.75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3.59亿元、上年结转10.52亿元,总支出预算154.5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8%(详见附表27)。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可用财力102.4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0.52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3.59亿元,预计当年财力116.59亿元。当年总支出预算为154.53亿元,一般债券到期还本支出0.06亿元,缺口38亿元,拟存量资金清理调入7.7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30.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8亿元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详见附表29)。

“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我区预计2023年“三保支出”87.8亿元,其中“保工资”预计支出48.9亿元,“保运转”预计支出2.1亿元,“保基本民生”预计支出36.8亿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54.58亿元,我区的“三保”保障倍数为1.76倍,能够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亿元,增长5.4%(详见附表30)。

2023年本级财力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23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0.23亿元、上年结转9.36亿元,总支出预算85.8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6%(详见附表31)。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亿元,加上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9.5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财力117.5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预算为85.82亿元,专项债券到期还本支出1.55亿元,调出资金30.22亿元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收支平衡(详见附表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8亿元,同比减少0.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33、34)。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2亿元,下降1%。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92亿元,增长2.8%,当年收支结余1.28亿元,滚存结余30.08亿元(详见附表35、36)。

四、稳步推进2023年财政各项工作

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将持续释放、房地产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以及对建筑业和土地出让收入带来的直接影响,另外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无法预判,经济恢复的基础仍不稳固,财政增收压力较大。同时,财政在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兜底民生、债务化解、防范风险等方面任务较重,支出的规模和刚性程度不断上升,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紧平衡”状态依旧。面对矛盾和问题,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稳住经济发展作为政治责任,及时响应、迅速跟进,主动谋划、攻坚克难,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工具箱,精准平衡、精准发力、精准协同,全力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力经济运行总体回升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平衡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池”,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培植涵养税源,充分挖掘税源潜力,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制造业税收贡献,不断稳固经济发展基础。强化税收协同共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健全税源排查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税源情况,挖潜增收、压实责任,努力实现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清理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多渠道增加可用财力,密切关注土地市场形势,建立常态化分析机制,提升统筹的精准度和前瞻性。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在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的同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消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坚持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要求,打好铁算盘,加强经费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切实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怀“国之大者”,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保持在82%以上。建立重大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机制,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高民生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制度体系建设,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预算编制、支出执行、库款保障“三个优先”,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测、风险处置“三个流程”。制定新一轮区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晰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加大均衡性、激励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面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示范村、先进村建设,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制定区级乡村振兴扶持政策和财政奖补政策,保持农林水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步增长;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确保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比例达到6%以上。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能

继续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集成运用财税政策工具,注重增强政策效能和精准性。科学统筹加强退税管理,狠抓政策落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密切跟踪实施效果,引导企业科学使用退税资金,聚焦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制造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基础。强化财金联动支持,做优做精政府产业发展基金,持续优化基金政策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用好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财政“工具箱”,撬动社会资金壮大基金规模,聚焦产业链条培育,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支持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发展方面的引擎作用。加快推进建立总规模200亿元的产业母子基金,对上联通南通产业投资母基金和创新发展母基金,对外结合产业链,市场化运作基金,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四)集中财力办大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动财政资金资源向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凝聚用力,不断优化政策体系,全面提升组织调度力度,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新合力。服务实体经济振兴,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持续落实我区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举措,以“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财政流程再优化。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政银合作金融产品提质扩面,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以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新活力。支持保障重大战略建设,聚焦“融入长三角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支持北沿江高铁海门段、海太过江通道如期开工建设,加快南通绕城高速海门段建设,稳定江海快线、机场快线线型,完成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全域高架(快速路)路网规划编制,按工程进度做好资金服务保障。支持保障产业转型升级,紧扣“12+2”产业链发展方向,启动实施产业强链、工业经济倍增、高企培育、智改数转、服务业繁荣发展、小微工业企业列规增收、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供应链融通,多渠道筹集资金助力产业链转型升级。

(五)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确保财政安全可持续

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补齐管理制度短板,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科学、动态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推动项目全零基预算编制,完善项目库全生命周期和滚动管理机制,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控制项目库总规模,合理确定项目排序,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设。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链条,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升绩效评价质效。有序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推动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硬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严肃财经纪律,深入推进财政领域廉政建设,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基层“三保”保障等领域,对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落实好财政内控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附件1:2023年预算草案;

附件2:2023年草案说明。

2023年草案说明.pdf

2023年预算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