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执行专利创造部分资助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苏知发〔2021〕11号)要求,现暂停执行在《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创新海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办〔2021〕47号)文件中“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满3件的企业,每授权1件发明专利,奖励1.8万元,最高资助18万元;年度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专利授权满2件的企业,每授权1件专利,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
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优化专利创造资助政策,新资助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具体资助办法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