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盘子”、“碗”、“方盘”、“圆盘”、“3元米酒(其他发酵酒)”等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14:42 累计次数: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区丰里源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XBJ23320684924932303、XBJ23320684924932302的不合格餐饮具,涉及餐饮具名称为:“盘子”、“碗”;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丰里源小吃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4月24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丰里源小吃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3320684924932303、№:XBJ2332068492493230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餐具抽检不合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当罚【2023】1100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在清洗餐饮具时未按要求清洗到位,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有效消毒,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所有餐具在去除残渣和用热水洗涤剂洗涤后,用清水至少清洗三次,再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

二、 海门区任你食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2335、XBJ23320684924932336的不合格餐饮具,涉及餐饮具名称为:“方盘”、“圆盘”;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任你食小吃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4月24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任你食小吃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2335、№: XBJ23320684924932336),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餐具抽检不合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当罚【2023】11006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在清洗餐饮具时未按要求清洗到位,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有效消毒,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所有餐具在去除残渣和用热水洗涤剂洗涤后,用清水至少清洗三次,再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

三、海门市包场镇葛记米酒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2551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3元米酒(其他发酵酒);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包场镇葛记米酒厂;涉及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5月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包场镇葛记米酒厂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2551),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米酒的行为,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2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疏于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管理,落实对从业人员培训。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