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司法所、机关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海门公证处: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职务任免:
陆恺同志任备案审查科科长,免去其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职务;
季华新同志任公证律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科长,免去其普法依法治理科科长职务;
黄敏敏同志任普法依法治理科科长,免去其公证律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科长职务;
施善超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冯勇同志任公证律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副科长,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
蔡森同志任社区矫正工作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科长(副大队长),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
陈伟力同志任行政复议应诉科副科长;免去其备案审查科副科长职务;
沈勇同志确定为备案审查科四级主任科员;
李迎银同志确定为普法依法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维钊同志确定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社区矫正工作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科长(大队长)职务;
张雷敏同志任包场司法所所长;
刘施伟同志任四甲司法所所长;
卢进同志任正余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城区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姜霞同志任四甲司法所副所长;
袁申同志任海永司法所副所长;
施一红同志任临江司法所副所长、一级科员,免去其三厂司法所一级科员职级;
顾林松同志确定为三厂司法所一级科员,免去其临江司法所一级科员职级;
免去何松梅同志备案审查科科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免去姜广炉同志余东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