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14: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司法所,机关各部门,区公证处: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职务任免。

胡越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悦来司法所所长;

免去刘相同志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悦来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