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机关各部门,区公证处: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职务任免。
胡越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悦来司法所所长;
免去刘相同志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悦来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