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335/2021-00041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区司法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3-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20年度海门区司法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2020年度海门区司法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来源: 海门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14: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区政府办《开展2020年度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局2020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0年,区司法局围绕国家、省、市及我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着重就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和目录建设,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领域,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司法行政贯彻执政为民理念,引领各项事业发展的高度,提升部门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同时适应时代要求,加强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权到人,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承办。强化维护人员制度,落实信息维护人员、信件答复人员,并明确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三级审核制度。强化保障措施,上网信息均已经过审查,填写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查单,每周报送区电子政务中心。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的规划计划、招录信息、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重大项目、政府采购、应急管理、提交人大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保障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用性和专业性有机统一。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常规工作,做到重要政策文件必公开、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必公开、重点群众呼应必响应。我局的门户网站确保每日保障访问通畅,杜绝出现单点故障,保持每周必定更新的频率。强化部门信息公开,发布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强化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答复形式和答复时限,在法定时间内对在线申请进行答复,提高在线申请答复的质量。在信息化时代,运作海门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海门司法微博等多种多媒体手段,及时与传统媒体和媒介互动,做到功能全面,真正方便群众。2020年我局在各区镇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整合司法群众为民各项职能,将司法干警和有关人员情况、办事流程等予以公开发布,12348司法行政热线继续帮助群众解决司法问题,提供司法解决途径。

三是加强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项考核要求,对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公开做出了明确调整,并要求各司法所每月上报政务公开不少于12条,将公开上报录用情况纳入评先评优重要内容,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全系统参与政务工作的积极性。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和指示要求,对政府政务公开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全员系统培训。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审核。对行政处罚五项、行政给付两项、行政奖励五项、其他共六项共计十八项权力在多个渠道公示。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和运行流程图,让执法权力空间清晰可见,进一步实现了权力阳光运行。   

二、政府政务主动公开和咨询服务类政务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在海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动态信息419条,政策文件46条,海门司法政务微博发布104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92条,公开政务均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共受理工作信箱咨询2件,已及时给予答复,并根据反映内容经主要领导指示后,交由职能科室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我局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件。未发生政府政务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未发生与诉讼(复议、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有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及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政务公开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也存在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2021年,我局将与时俱进,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方式、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完善各类新媒体载体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内部考核等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