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335/2020-00172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区司法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0-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
来源: 海门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7: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机关各科(室),海门公证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为扎实做好南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区委落实南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海办〔2020〕94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围绕“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着力为民办实事

(一)着眼兜底性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加强劳动保障、赡养抚养、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法律援助。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妥善处理劳动者因欠薪、企业因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联动开展“2020春风行动”,为农村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提供就业权益保障服务。开展“法律扶贫”三年专项行动,帮助排摸解决基层群众涉法问题。

(二)着眼均等性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建成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设立多个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造“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

(三)着眼专业性凸显法治功能作用。设立立法民意征集点,加强食品、药品、消费品等群众关注领域群众立法意见收集。发挥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备案审查保民生作用,依法处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伤认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二、围绕“保市场主体”,深化“法企同行”活动

(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推进服务重大项目“法务保障”八项举措、司法行政十大惠民实事工程和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开展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百日会战”,协助企业排查重点涉疫矛盾纠纷。

(二)加大企业法律服务供给。分行业、分区域、分阶段对接服务企业,组建专家法律服务团,加大对新兴产业业态、重大产业项目等专业性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体检四进四送”“三师进千企”活动,为企业出具“体检报告”。

(三)强化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围绕民间借贷、政府

PPP项目,组织开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专项活动。参与化解企业破产债务清理、预重整等问题,帮助破产企业软着陆。

三、围绕“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粮食能源安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政府经济领域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二)用法治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务服务目录和服务标准。牵头清理烦扰企业、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

(三)用法治助推企业加快发展。推行“告知违法事项—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三步法”“首次免罚”“以服代罚”等人性化执法方式,对企业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容错机制,免罚、轻罚或以志愿服务、义务宣传代替处罚,以实实在在的温情执法助推企业加快发展。

四、围绕“保基层运转”,创新“三治融合”治理模式

(一)运用非诉方式化解基层矛盾。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7种方式,创新构建区、镇、村三级非诉纠纷解决综合平台,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化解机制。在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工作机制,实现“线上+线下”的非诉讼纠纷分流,推动非诉与诉讼、信访的衔接融通。

(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治理。深入推进《关于开展“援法议事”活动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广泛吸纳社区知法守法、明理尚德的居民和各方面代表人士积极参与。注重将老党员、老军人、老模范、新乡贤和社区工作骨干等培养成“法治明白人”,将社区领导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培育成“法治带头人”,不断扩大社区“法治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

(三)发挥法治功能促进基层运转。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出台建设标准和动态管理办法。组织律师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实施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打造乡村法治文化景观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