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335/2020-00084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司法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12 发布日期: 2020-05-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法润海门·2020春风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法润海门·2020春风行动”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15: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等相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谋利、为民服务、为民解忧,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局决定继续在本系统开展“法润海门?2020春风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抓细抓实疫情防控、确保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工作导向和精准施策、分类服务工作方法,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大力开展司法行政法治同行、惠民利企、扶贫助困等系列活动,努力为农村农民、困难群众、务工人员等提供及时高效法律服务,不断放大“法润海门”品牌效应,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0春风行动”从即日起开始到5月底结束。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4.8司法日”专项宣传暨“幸福海门·法伴你我”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通过4.8司法活动日、司法行政主题开放日等活动,采取“网上直播、网络推送”等方式,运用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和成效。扎实开展“幸福海门·法伴你我”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制定完善普法清单和任务指导目录,围绕公民从幼到老全生命周期法律需求,结合“衣、食、住、行、娱、乐、游”等百姓生活进行“法律风险提示”,通过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精准推送和宣传,不断引导全社会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结合12348法律服务队,整合法律服务人员,组织“讲法律送服务”一次走访行动,深入农民工集中地,广泛征求农民工在疫情防控、劳务用工、生产生活等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和涉法难题,及时提供精准服务,着力化解影响制约农民工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组织“讲规范 强意识”两项融入行动。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强化安全法治文化建设,实施“讲教训促安全”三进覆盖行动。组织开展安全体验进展馆,以案释法进企业,媒体联动进电子屏等活动,切实保证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取得实效。

(三)推行“公证全业务在线申请办理”。1、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亲属关系、出生、无犯罪记录等公证事项,当事人通过“12348江苏法网”、“江苏掌上12348”、“海门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电脑端“海门在线公证https://jshm.egongzheng.com 等平台登录“江苏省在线公证受理平台”,根据流程提示,在线完成公证申请,审查通过后就可到公证处直接领取公证书。2、对于比较复杂的继承、委托等公证事宜,开展在线平台网上申请预约,按当事人申请安排办证时间,避免等待,提高效率,进一步做到公证便民、利民。

(四)开展公益服务“法援助力”行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将经济困难放宽至海门最低工资标准。优化法院、看守所、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规范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咨询、代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优化升级法律援助“名优工程”,疫情期间对法律援助案件实施“容缺受理”制度。为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维权服务,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

(五)开展涉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依托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调解小助手、“法润民生”微信群,构建“分级诊疗”纠纷化解机制,努力提高涉及疫情防控的家事、民事、商事、行政等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做好防疫的基础上深入农村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春季农业生产、物资购销、合同签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和复杂疑难纠纷的预警防控,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调处化解,保障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六)开展特殊人群帮困扶助。帮助符合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落实义务教育、教育资助和救助等方面政策,特别对失学、流浪的未成年子女组织开展爱心助学行动,及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加强精准帮扶,做好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回归衔接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困难特殊人群及家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同时抓住春季招聘的“旺季”,推介招聘信息协调工作岗位,促进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提质增效。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为统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海门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查询系统”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定期发布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物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帮助群众防范风险,让群众享受“全时空、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

(八)开展“法企同行”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力量,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重点针对因受新冠肺炎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通过法律体检、信息研判等举措,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满足企业法律需求、解决企业法律难题,努力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情况收集总结。各牵头科室要加强对活动的策划组织,细化活动方案,突出重点,落实分工,明确责任,确保组织推进有力有序,取得实效。

(二)优化资源整合。各条线要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加大统筹筹划力度,做到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打好服务群众的“组合拳”“整体仗”。同时要强化外部资源运用,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要积极运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形成推进合力,进一步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推进动态和分析解决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将活动的各项任务融入其中,努力做到开展活动与全年工作部署协调推进,推动形成互融互补、整体联动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实际成效。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所、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活动信息,加强新闻宣传策划,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报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高密度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让社会公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行政系统的服务热情和服务成效,努力形成推动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树立和提升海门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


“法润海门·2020春风行动”活动计划

序号

项目内容

牵头科室

配合部门(科室、所)

责任领导

活动时间

1

开展“4.8司法日”专项宣传暨“幸福海门·法伴你我”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

普法依法治理科

各科室、各司法所

王  锋

3-5月

2

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各司法所

3月

3

推行“公证全业务在线申请办理”

海门市公证处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各司法所

施建胜

全年

3

开展公益服务“法援助力”行动

公共法律服务

管理科

公证律师管理科、各司法所

3-5月

4

开展涉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各司法所

马建平

3-5月

6

开展特殊人群帮困扶助

社区矫正工作科

办公室

秦春兵

3月

7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提质增效

办公室

各科室、各司法所

唐  强

全年

8

开展“法企同行”专项行动

公证律师管理科

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

施建胜

3-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