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海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14:3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司法厅和南通市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推动“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等系列指示精神,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有效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确保2020年法律援助受援人总量比上年进一步扩大,常住人口每万人受援率达万分之十以上;精准对接困难群体法律需求,案件办理规范,保障措施到位,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内容、方式不断丰富,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受援人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活动内容和主要举措

(一)高标准推进窗口建设,打造协同共融多维受理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以新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起点,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运作、最大广度融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要素,切实改善服务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使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信赖的模范窗口。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宣传。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运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畅通“两台一报”传统媒体,拉近法律援助与老百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用率和满意率。进一步优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扩大受援人群体和范围等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中的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跟踪问效。通过走访、建立法律顾问联系点,免费提供律师法律咨询等形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因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引发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全力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发展。协同人社、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农民工合同普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保护农民工、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加强援助案件的抽查、旁听,增强对援助案件事中的监督。严格案件随访制度,把严管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始终,即时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和法官、仲裁员、受援人的意见建议,督促承办人更好地提供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自查和优秀卷宗评比,确保法律援助继续保持较高的办案水平。

(五)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及法律援助原有的线上线下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民工、“病残孤老灾”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推进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集中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提高基层站点设施配置水平,发挥好一线阵地作用。加强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核实情况、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环节的协调配合,满足人民群众“就近申请”的需求。

(六)加强协作配合成效。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强化与工会、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完善援调对接、援诉对接机制,搭建法律援助案件综合化解平台,努力实现受援人利益最大化和社会效果最优化,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与支持起诉的协作配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积极开展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和集中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