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司法局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司法行政十大惠民实事项目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6-10 09: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机关各科(室),海门公证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实施2021年司法行政十大惠民实事项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要求,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方式,推动各项惠民举措更符合民情、贴近民心,为海门“十四五”开好局,勇当“两争一前列”领跑者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惠民举措

(一)举办第五届法治文化节

在全区开展以“喜迎建党百年华诞 共建共享法治海门”为主题的第五届法治文化节。通过法治文艺巡演、“学党章,讲党史,做合格党员”演讲比赛、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的多种方式,传播法治文化,传承红色经典。(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

(二)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健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育、使用制度,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中遴选优选,为全区每个网格培育1—2名“法律明白人”。制定履职事项指导清单,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指导动员“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等,促进村(居)民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责任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科)

(三)实施民法典解读工程

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围绕公民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需求,组织开展民法典微漫画、微动画、微视频等评选,并分众、分端、分场景对民法典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发条内容,同时依托基层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开展送法进村居、进家庭活动,推动基层群众全面了解民法典,自觉依法治办事。(责任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科)

(四)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区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重点关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或者社会反映强烈、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率先推行实施。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成熟一 批、实施一批,逐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信用管理、推动数据共享,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问题,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责任部门: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五)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水平

大力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零跑腿”服务以及全国“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服务,完善与执业关联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查询机制,推进证照等数据共享,解决“循环证明”“过度证明”问题,减轻当事人办证成本和负担。规范业务接待规程、加强接待业务培训,增强群众对公证服务满意度。(责任部门:公证处)

(六)优化企业法治营商环境

持续深入开展“法企同行”“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运用“助企党员律师法律服务团”,根据企业个性需求,制定特色服务清单,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和法律论证,提供更为精准、精细的法律服务。探索开展网络金融赋强公证,助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责任部门:公证律师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

(七)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

在困难标准、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在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供给,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以上,全区常住人口受援率稳定在万分之十五以上,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八)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

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在巩固全覆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落实“挂牌服务”“见面服务”等工作制度,法律顾问每月到村(居)现场提供不少于8小时法律服务,每季度为村(居)举办1次法治讲座,每季度开展一次履职情况和服务质量检查打分,全面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九)推广“苏解纷”智能平台

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推广“苏解纷”非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为咨询人提供案件查询、风险评估、文书模板、经典案例、法律法规以及解纷流程推荐等智能问答和人工在线综合咨询,提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8大类非诉服务在线申请服务,方便群众在移动端随时随地在线咨询。(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十)深入开展“党建+法律扶贫”行动

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与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深化党建“红色联盟”,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群体,落实家庭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合法权益维护。聚焦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司法行政惠民实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推进。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序时进度和具体举措,把十大惠民实事项目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实事项目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好“两台一报”、“两微一端”等媒体资源,全面深入宣传报道惠民实事项目取得的实际成效,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惠民实事项目的关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责任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惠民实事落地落实。局党组将定期听取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并将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作风效能督查范围,及时通报。


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