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关于开展“法润海门、 情暖民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海门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12 13:4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为核心, 聚焦农民工集中集聚、纠纷多发易发行业和领域,以化解劳资纠纷、保障农民工工资为重点,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法治意识,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强富美高” 新海门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

三、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农民工群体普法。针对农民工领域劳动就业、劳资纠纷等多发问题和非法集资等重点内容,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人员等普法力量,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的普法阵地和载体,深入农民工聚集地进行宣传和走访,了解农民工动态法治需求,解答他们关心的劳动就业、安全生产、购房落户、子女教育等法律问题,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区镇二级调委会和各调处工作站要将用工合同签订、劳资、损害赔偿等内容列入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做到及时发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人社、工会等部门的协同联处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执法检查联动配合,多渠道促进问题高效解决,提高农民工权益纠纷调处合力。

三是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结合“法企同行”“四送四进”活动等活动,对辖区内企业分批次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摸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等法规政策的情况,提出法治建议。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国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政策措施,在年末合同履行等方面帮助企业出谋划策,从源头上防止发生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

四是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各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要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窗口或服务点,法院、人社、信访等重点部门要派驻律师进行值班,积极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欠薪维权提供专业支持。同时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对农民工讨薪以及与疫情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案件努力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办理,依法高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提升工作实效。对涉农民工案件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妥善解决。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法律服务回访,了解案件进展,听取企业和农民工对于服务的评价和建议,全面把握受理案件后续执行情况,对企业履行不及时现象予以督促、及时申请执行。完善监督机制,向群众提供线上平台和线下窗口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提升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部门、中心、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要深刻认识专项活动重要意义,把此次活动作为年底岁末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动态调整活动具体内容,推动活动逐步深入。可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积极探索服务农民工群体的有效举措和方法,提高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执法协调、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科室和区镇司法所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和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和案件情况,发现问题和风险主动介入,合力处置共同打好农民工权益保障“组合拳”。

(三)加强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专项活动的内容、服务渠道、服务成效等,尤其是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展示海门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