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司法局开展首届“企暖花开法治行”专项活动方案
来源: 海门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2-16 10:0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将“企暖花开法治行”专项活动与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相结合,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有效率更有温度的法律服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活动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月底专项活动阶段性结束,相关工作此后常态化开展。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公益开门”大走访。组织全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开展“对接护航”公益活动,深入推进“微光计划”,通过走访调查、专题座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和法律风险防范,及时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为企业生产经营把好法律关。(牵头领导:施建胜;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海门公证处,各区镇司法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科室)

(二)开展“法护开工”大巡回。开展“开工第一讲”系列活动,充分运用媒体普法阵地、现场咨询宣传、普法资料发放、企业用工体检等方式,聚焦招工用工、企业合同履行、企业生产经营等多个方面开展法律宣讲活动,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增强遵规守法意识,引导职工依法维权。(牵头领导:王锋;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各区镇司法所)

(三)开展“纠纷开解”大排查。开展全区涉企用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活动,紧盯企业劳动用工、工资社保、工伤赔偿、合同履行等方面重点风险隐患,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开通“涉企咨询绿色通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作用,强化“援调对接”,推动实现劳动者权益维护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的有机统一。(牵头领导:马建平;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区镇司法所)

(四)开展“法治开市”大运营。推动“律动江海 法约三市”建设,设置12个公益法律服务早市、午市、夜市“集市点”,编制“律动江海、法约三市”公益法律服务线上地图,由专业律师、公证员等为周边企业、商圈、商户、群众提供“更亲更近更暖心”的专业法律服务。(牵头领导:施建胜;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海门公证处,各区镇司法所)

(五)开展“百村开讲”大宣传。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围绕助力乡村振兴、乡村企业发展、乡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宣讲活动,加大现场服务、线上解答频次,坚持挂牌服务、特色服务。加大对“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支持培育更多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建立“顾问+法律明白人”联动机制,以高质量普法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牵头领导:王锋;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区镇司法所)

(六)开展“法务开课”大学习。持续优化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扩大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范围。组织开展金融、建筑、家纺、医药、船舶等法务课堂大学习活动,组建名优律师、公证员等企业法务讲师团,进园区进企业宣讲企业法务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经营等,有效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内功”。(牵头领导:施建胜;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区镇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企暖花开法治行”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具体由秦宇、奚鉴菲负责信息报送、活动总结等工作。要坚持党建引领,适时开展与江苏银行海门支行党建结对,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二)打造亮点特色。要紧扣企业法治需求,创新工作载体和服务模式,突出服务企业“精准度”,深度挖掘特色化、受企业欢迎的服务项目,制定切实可行、有影响力的活动清单并精心实施。各司法所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区镇产业特色,积极主动作为,至少完成一项涉企法律服务活动。

(三)强化指导宣传。区司法局将在“海门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辟专栏,对成效突出项目开展重点宣传。各科室、司法所要及时采集、深入挖掘相关案例和事迹,即时上报活动相关文字、图片、微视频等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