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及基本职能
来源: 海门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09: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党群、后勤保障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各项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工作;负责局各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具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及违纪案件查处。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承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事务;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信息化管理科)。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承担高质量发展等监测评价方面的工作;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承担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负责调查掌握统计部门为经济建设服务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撰写市委、市政府所需的统计工作综合材料;贯彻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组织实施农业、人口、劳动力、工资、企业用工、科学技术、文化产业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工资、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妇女儿童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承担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化发展规划、标准和制度的事务性工作,管理全市统计数据资源;负责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引进、开发和推广;承担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对统计数据库和各专业统计数据处理进行技术支持;负责统计人员的信息化业务培训。

(三)工业统计科(能源资源环境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制度;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考核监测;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监测及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指导部门能源生产消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服务业企业、互联网相关新经济等相关统计调查;开展派生性服务业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编辑提供服务业统计资料;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