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2022年度GDP核算工作;2.继续做好2022年度省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监测工作;3.做好2022年各项专业年报工作;4.做好2023年一季度GDP核算工作;5.做好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警工作;6. 做好统计宣传工作;
7.做好统计法治工作;
8.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