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来源: 海门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6-02-29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办、南通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海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通办发〔2014〕79号)和《中共海门市委、海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委发〔2015〕6号)精神,设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划转的职责1.将原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