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海门市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信访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本局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及时调整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复查科、查办科负责同志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在“中国海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流信息,通过手机信访APP、网上信访平台上发布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在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设置了宣传栏,向信访群众宣讲《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动态,印发各类宣传手册向来访群众发放,制作微动漫信访宣传专题片,在接访大厅播放。
(三)回应社会关切。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及时回应部门信箱依申请公开信件,认真办理“市长信箱”信件,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负面炒作,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2019年,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54条,其中,新闻类信息35条,制度文件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11条。按时公开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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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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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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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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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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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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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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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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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5 |
3469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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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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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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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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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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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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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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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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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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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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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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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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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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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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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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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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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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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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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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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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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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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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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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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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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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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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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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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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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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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市信访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栏目的设置需更科学合理化,二是对信访工作的宣传还需要加强,三是公开的质量亟需提高。
2020年度,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抓好日常工作、完成常规动作入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信息系统应用。推进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南通平台的运用,将所有信访业务纳入信息系统办理,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效率和质量,规范办理流程,实现信访事项网上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二是注重门户网站建设。根据新形势下信访工作职能和信访制度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网站栏目,优化公开目录,及时发布信访工作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规定及解读等。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充分利用今日头条、网上信访等渠道覆盖面广、传播迅速等优势,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得更多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辐射面、影响力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门市信访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