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镇机构设置
根据南通市编委文件精神,海门市余东镇各机构设置规定如下:
(一)党群工作局(挂“党政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二)经济发展局(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三)建设局
(四)农村工作局
(五)社会事业局(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
(六)财政局
(七)政法和综治办公室
(八)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其合署办公)
(九)便民服务中心
按照有关规定,余东镇人大、纪委予以保留。人武部和群团机构保留,职责与党群工作局整合归并。审计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建立政协联络工作机制。
海门市级以上部门在余东镇设立公安、国土、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派驻机构或办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