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镇机构设置
来源: 余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28 09:3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编委文件精神,海门市余东镇各机构设置规定如下:

(一)党群工作局(挂“党政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二)经济发展局(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三)建设局

(四)农村工作局

(五)社会事业局(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

(六)财政局

(七)政法和综治办公室

(八)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其合署办公)

(九)便民服务中心

按照有关规定,余东镇人大、纪委予以保留。人武部和群团机构保留,职责与党群工作局整合归并。审计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建立政协联络工作机制。

海门市级以上部门在余东镇设立公安、国土、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派驻机构或办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