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镇党委、政府设9个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承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党委、政府决定、规定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文稿、管理制度的起草制订等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会务安排、电子政务、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网络舆情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及其他相关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全要素网格、数字城管、物联感知、各类APP等问题信息的归集受理、流转交办、协调配合、研判预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指挥调度工作;负责综合网格统一划分设置,加强网格员力量配备与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责任落实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管理,制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人才服务工作;负责所辖村(社区)、所属单位考核工作;负责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承担辖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和人民防线工作;负责群防群治和矛盾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四)经济发展局。承担辖区经济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镇经济发展计划、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辖区企业、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内经济建设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预测分析,扎口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工作;负责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促进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等工作;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以及能源管理日常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论证和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财政局。承担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法规、政策的组织贯彻执行。负责编制财政收支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财源建设,筹集、调度、管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开发建设资金;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涉农补贴政策、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和各项涉农资金管理;负责镇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六)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相关业务;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和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等工作;负责全镇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综合部署、任务下达与督查推进工作,承担生态建设、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负责在市政府下放的事项范围内履行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协调配合市直执法机构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承担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
(八)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农业农村发展、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社区建设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民政优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卫生健康、残疾人保护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协助执法等工作。
(九)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府授权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下放给镇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负责镇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审核审批;负责制定实施各项政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落实帮办代办代缴代理等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