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
—新时代廉政音
第7期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2020年7月31日
(编者按 廉洁自律不仅是一条红线,更是一条高压线,作为党的干部,要强化廉洁自律,守好廉洁底线,要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娱乐圈和工作圈,慎交友、慎用权、慎伸手。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守好工作岗位、遵守好工作纪律。本期《清风——新时代廉政音》将以“守住底线 廉洁自律”为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约束与规定,不越红线,禁踏高压线,坚决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保持政治定力,永葆党员本色。)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1.崇川区观音山新城社会工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石向荣履行五保户资格审核把关职责不严问题。石向荣在分管观音山新城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每年动态检查流于形式,对五保户资格审核不严,未采取有效清退措施,导致18名不符合条件的五保户违规享受集中供养待遇,造成区级财政资金损失64000元。2018年10月,石向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街道花园港社区党支部书记顾月萍违规发放慰问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该社区在发放困难户慰问金时,顾月萍在明知某住户的户籍与住址均不在其社区的情况下,与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会讨论,决定向该户发放困难户慰问金。顾月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顾月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如东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顾理芬、栟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党支部书记沈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顾理芬在担任栟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期间,与沈华共同商量,以虚假列支工作餐补贴、招待费、租车费、耗材费的方法套取财政资金共计32310元,其中15700元被用于发放单位人员福利,余款由两人共同保管。2018年12月10日,顾理芬、沈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海门市发改委副主任王建华违规收礼问题。2015年和2018年春节前,王建华在担任海门市悦来镇副镇长、沿海办副主任、发改委副主任期间,先后3次违规收受相关企业负责人所送的价值6000元的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12月14日,王建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启东市开发区管委会档案管理科副科长李媛媛“私车公养”问题。李媛媛在开发区办公室工作期间,利用管理公务油卡的职务便利,于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使用本单位公务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共计1566.51升,合计9743.61元。2018年12月13日,李媛媛受到免职处理。
——案例摘自南通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案例
◆党纪法规条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八至十二节)
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要抵制这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行为。
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能搞家长制,要求别人唯命是从,特别是不能要求下级办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下级应该抵制上级领导干部的这种要求并向更上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报告,不应该对上级领导干部无原则服从。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践行正确政绩观,发扬钉钉子精神,力戒空谈,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无私无畏,做到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
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监督意识,既履行监督责任,又接受各方面监督。
党内监督必须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
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必须依纪依法进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
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组织。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党的各级组织要担负起反腐倡廉政治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宣传教育,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各级组织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要坚持不懈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廉政小故事
青春无悔铸忠诚 老骥伏枥守初心
——记宜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成员 刘国芳
刘国芳,1987年毕业于广西警官学校法律专业,现为宜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成员。
每次见到她,都是笑容温和、声音爽朗,令人倍感亲切。生活中,她性格开朗,乐于为同事排忧解难,是位贴心的老大姐;工作中,她认真细致、谦和沉稳,是位严谨的老纪检人。
坚守信仰 做党的忠诚卫士
1993年,是刘国芳人生的转折期。这一年她调入了宜州市直属党委任纪检委员,从此义无反顾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1995年,宜州市纪委建立了联合办案制度,30岁的刘国芳因法律功底扎实和办案能力较突出,被抽调到宜州市纪委工作。期间参与查处了河池地区(现河池市)第一起“双规”案——宜州市法院原副院长苏某、兰某(女)及主持刑庭全面工作的副庭长贾某等人徇私枉法、贪污受贿案。
在调查这起案件中,刘国芳负责“陪护”被“规”人员兰某,防止其与外界联系串供,并做好兰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交代清楚自己的问题。
“兰某在警校时主修法律专业,又在法院工作多年,反侦察能力很强,她能否如实交代问题,是这起案件的突破口。又因为是第一起,我们没有任何经验和方法去借鉴,压力就更大了。”刘国芳说,起初他们讲政策、说纪法引导兰某交代问题。但她装疯卖傻、拒绝配合,这使得案件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你这套衣服都穿了那么久,我多带了一件,你将就着穿吧。”“肚子疼了是吗?我给你泡杯热的红糖水吧。”“你小孩学习很努力,说要考一百分给妈妈看。”......多次碰壁后,刘国芳决定改变策略,充分发挥自己女同志温柔体贴细心的一面,通过与兰某谈心拉家常,从生活、家庭这些最细小的事情入手,让其认识到自己违纪违法的行为对小孩、家庭造成的负面影响。
经过不懈的努力,兰某终于卸下防线,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的事实。案件调查突破口打开了,后期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最终,所有涉案人员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国芳来纪委的这些年,她始终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参与办案也十分谨慎细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很注重从政策、思想、理念上感化谈话对象。”谈起她,同事们不禁竖起大拇指。
1995年至2000年,宜州市纪委共立案查处了1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余元。这些案件中都能看到刘国芳的身影,她用青春和汗水将自己锤炼为具备“十八般武艺”的反腐尖兵,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敢于较真碰硬铁面执纪执法
“纪委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你怎么还一个劲往里钻呢?”
“你都在这边安家了,查办领导干部的事那么较真干嘛,意思意思一下就行了。要不,以后很难‘站稳脚跟’的!”
……
2001年,从担任宜州市纪委副书记这个职务开始,刘国芳经常面对诸如此类的种种“关心”。刚上任不久,就遇到了宜州市水利局原局长莫某将国有资产投入水电站转为私有化的案件,该案涉及面广、人多、情况错综复杂。刚启动初核,说情的、打探的、“旁敲侧击”的接踵而来。“所有压力我来挡,你们只管深入调查、公正核实。”面对压力和困扰,刘国芳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敢于冲破关系网、顶住说情风。最终,涉案人员全部受到处分。
“绝不能靠出卖权力、徇私枉法来换取个人利益!”这是刘国芳给自己划定的底线。
2004年,刘国芳主持查办宜州某中学乱收费问题的时候,家里的侄子正想去这所学校上学。该校某领导知晓后,托刘国芳的亲戚说情,让刘国芳通融通融,在这个案件上点到为止。于是亲戚一家多次找到刘国芳,希望她理解学校“难处”、帮忙解决侄儿上学问题。刘国芳丝毫不为所动,秉公执纪、一查到底,让违纪人员受到应有的处分。为此,亲戚没少埋怨刘国芳,说她不近人情,不讲情面。
“那些年,大家都嘲笑我‘一根筋’,不懂变通。但作为纪检干部,就要秉公执纪,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刘国芳坚定地说道。
2001年至2005年,刘国芳参与和主办案件共20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百万余元,同时也为126名干部澄清问题,保护了干部,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十二载春华秋实,书写不变的初心使命
“临退休时,能再回到纪委工作,这让我感到十分高兴。”2005年,刘国芳曾先后在宜州市环保局、宜州市机关事务局、宜州市粮食局等单位工作。2019年3月,时隔14年后刘国芳带着从事反腐倡廉工作的初心使命,再次回到纪检监察系统,这对于她来说,就像回到自己的娘家一样。
2019年上半年巡察启动后,刚回“娘家”的刘国芳又投入到紧张有序的巡察工作中。
“福建省漳州市73家医院全部涉案的医疗腐败案给了我太深刻的印象。”在对某医院进行巡察的时候,她特别关注了该医院各领域的制度管理情况。
“医院绩效工资发放和审批程序,制定得很详细。但是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不是很合理,向一线医护人员倾斜不够,容易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在巡察城区某公立医院时,刘国芳凭借着自己“老纪检人”的敏锐性点出了其中的问题。
她亲手撰写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绩效工资管理的建议》,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促使《宜州区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出台实施,堵塞监管漏洞,夯实医院绩效工资监督管理。
作为组内的“老兵”,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刘国芳还手把手地指导年轻同志如何从细节中发现问题,找到线索。
刘国芳常对年轻的同事说:“巡察干部虽然是临时抽调的,但不能有临时的心态,干一行就要爱一行,在岗一天就要尽责一天,这样才不会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铿锵有力又不失纯朴的话语,不仅体现了纪检干部应有的风骨,更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的执着。(宜州区纪委监委 余淑娌 韦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