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对临江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调整内容:

1、玲珑湖路东侧、老青东河北侧地块:即九匡河东、老青东河北侧,公园绿地拟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约84亩。

2、文昌路北侧、水绘路南侧地块:居住用地拟调整为公园绿地,约84亩。

二、公示时间:30天(2018321日至2018420日)。

三、公示地点:①临江镇人民政府公示栏;②中国海门门户网站http://www.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epartmentid=192&fid=9178

四、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您可将意见反映至海门市临江镇人民政府,也可通过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mczk@126.com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海门市北京中路588号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规划科,邮政编码226100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咨询电话:0513-82626328(临江镇规划建设局)

              0513-82217181(海门市住建局村镇规划科)。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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