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对临江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调整内容:
1、玲珑湖路东侧、老青东河北侧地块:即九匡河东、老青东河北侧,公园绿地拟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约84亩。
2、文昌路北侧、水绘路南侧地块:居住用地拟调整为公园绿地,约84亩。
二、公示时间:30天(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20日)。
三、公示地点:①临江镇人民政府公示栏;②中国海门门户网站http://www.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epartmentid=192&fid=9178。
四、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您可将意见反映至海门市临江镇人民政府,也可通过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mczk@126.com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海门市北京中路588号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规划科,邮政编码226100。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咨询电话:0513-82626328(临江镇规划建设局)
0513-82217181(海门市住建局村镇规划科)。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1日
附件:[attachment]18652118[/attac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