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对三星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调整内容:
(一)将总体规划中位于太益路南侧、浒通河西侧、三星竖河东侧的工业用地(约803亩)调整为发展备用地;原浒通河东侧、三星南大道两侧、纺都大道两侧的现状工业园区纳入总规范围,并规划为工业用地。
(二)将总体规划中位于现代大道北、跃进河西侧的教育科研用地(约49亩)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
(三)将总体规划中位于三星南大道北、三星小学西侧的教育科研用地(约12.5亩)调整为工业用地。
(四)将总体规划中位于三星南大道南、三星竖河西侧的居住用地(约44亩)调整为工业用地。
(五)将总体规划中位于纺都大道南、叠港公路西侧的商业用地(约178亩)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
(六)将总体规划中位于叠港公路东、七号横河北侧的医疗卫生用地(约12亩)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
(七)将总体规划中位于纺都大道南、秀竹路东侧的行政办公用地(约24.5亩)调整为商务用地。
二、公示时间:30天(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10日)。
三、公示地点:中国海门门户网站 http://www.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epartmentid=192&fid=9178。
四、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您可将意见通过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mczk@126.com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海门市北京中路588号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规划科,邮政编码226100。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咨询电话:0513-68025048(海门市住建局村镇规划科)。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attachment]75917fc3[/attac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