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信息公开落实。 1.加强领导,成立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协调和监督工作,各科室、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职能,突出重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 1.推进全局综合性信息公开。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多件(包括领导分工、规划计划、工作进展、规范性文件、信访件、各类通知公告等),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推进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一方面我局根据上级各领导部门工作要求,履行征地报批前后的告知与确认义务,充分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及时在海门门户网站、《海门日报》等媒体平台及被征地村、组公示区公开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另一方面,我局在海门门户网站单位主页上发布了《海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海门市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若干意见》等我市最新拆迁政策法规,公开单位工作职责内容及工作电话,严格执行阳光拆迁、公平拆迁、文明拆迁、依法拆迁。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在原有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住建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向社会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海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海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等住房保障政策,向社会公开每年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以及保障房申请公示及分配情况等,做到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六公开”。 三、完善载体,规范程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1.完善载体建设,多渠道公开信息。一方面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海门日报》、海门电视台、海门文明网、海门法制网、海门廉政网等各种媒体平台,对我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局网站建设,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进行全面公开,并根据业务类别,添加了城市建设、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物业管理、住房保障、造价信息、城建燃气、供水和污水处理等15个板块,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2.严格规范程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在重大信息公开前,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信息公开后,对公开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三是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将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开的同时,对不应公开的涉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对外公开,严格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审查把关。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