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
城乡社区支出 |
项目名称: |
城区绿化养护费 |
实施部门: |
海门市住建局(园林绿化管理处) |
预算金额: |
2434.00 |
资金来源: |
上级拨入 |
实际支出(分配结果): |
总额:2315.46万元。其中2017年菊花展26.08万元、2017年招标代理费15.85万元、城区2家直接发包及5家绿化养护单位(公开招标)绿化养护费用总额为2273.53万元: 其中2016年、2017年的长江路和江海路护栏草花更换284.02万元(园林公司),2017年下半年绿化养护费669.76万元(海门环宇89.16万元、园林公司580.6万元),2018年上半年养护费498.75万元(海门环宇111.2万元、园林公司387.55万元),2017年7月17日至2018年1月16日绿化养护费375.48万元(南通友诚139.89万元、江苏恒诺128.24万元、江苏香江107.35万元),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4月29日绿化养护费68.3万元(南通造园34.1万元、南通金顺34.2万元),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7月16日绿化养护费377.22万元(南通友诚139.55万元、江苏恒诺129.57万元、江苏香江108.10万元)。 |
分配方法(依据): |
根据按海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管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期限约定分配,按时进行养护费拨付。 |
发放程序: |
报住建局审批-市财政局业务科审核--市财政局预算科下达指标-本单位-各养护单位 |
备注: |
海园发【2017】3号、专题会议纪要第5号、专题会议纪要(2015)第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