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特编制2019年度海永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海永镇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原则,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由分管领导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信息发布审核人员和信件审核答复人员,组成责任科室负责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能有效地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镇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完善工作,主动公开区镇动态,方便企业和百姓进行查询和检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镇通过海门市海永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1条,内容涵盖内设机构、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文件类公开、公务活动、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相关政府信息,均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实现查询。
除此之外,我镇还通过海永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形式,及时、快捷地向群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惠民政策等延伸到各村(居),充实完善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使公众在更方便的时间、地点,通过更便捷的途径获得政府教育信息。
(四)相关表格说明
1.2019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2.本单位无制定规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相关项目数为0。
3.本单位有行政许可职能。2018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沙南村11户、永北村1户,2019年沙南村2户、永北村38户。
4.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分别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不动产登记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2019年无项目增减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户 |
增28户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无变化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 |
131264.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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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实效性、形式实用性和查询方便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为建设智慧海永提供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拓展公开形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积极向社会公众公开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
三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利用区镇一、二级网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