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16:28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doc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