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东灶港镇临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16 09:30 累计次数: 字体:[ ]

1、规划名称及概要

1.1规划名称

海门市东灶港镇临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区域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至二号港池西侧海堤,南至纳潮河,西至围垦道路,北至海堤,总面积约 951 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 841.4 公顷

1.3规划时段

规划期限:2013-2030。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

2、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强强  联系电话:0513-80787129  邮箱:516677492@qq.com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5-84679310  联系邮箱:joinlea@126.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九号街区)B3406-409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编制报告书(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综合结论)专家评审(由审查小组对规划环评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心城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大气、地表水、生态、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中心城区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规划评价结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实施、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对该规划是否合理、工业示范基地开发对环境影响程度、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信息公开阶段

本次为第一次信息公开内容。第二次信息公开在环评后期,将向公众介绍规划环评初步结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规划实施单位: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