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包场电镀厂五金件镀锌、镀镍加工项目自查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28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89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金件镀锌、镀镍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海门市包场电镀厂。
建设地点:海门市包场镇包西村。
项目投资:总投资800万元。
工程内容:年产2100t铁制小五金镀锌件、2000 t铁制小五金镀镍件。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各条电镀生产线的电镀废水、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水。
废气:燃油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炉体排放、酸碱废气主要是电镀酸洗工序 产生。
固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
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电镀线、空压机等设备。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收集到厂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的标准后接管至包场镇污水处理中心。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水,则在车间内回收废水中重金属离子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废气:通过吸风集气罩、引风机吸至配有碱液的酸雾吸收塔,中和后废气经排汽管道送入15m高排气筒排放。
固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江苏恒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废包装材料由经销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噪声: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通过采取消声措施及厂房的隔声削减,不会造成厂界噪声超标。因此经厂房或机房隔声后噪声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不大,不会产生噪声扰民影响。
四、自查评估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调整结构指导目录(2012)》苏政办发【2013】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所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
2、当地用地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符合性
海门市包场电镀厂年产2100t铁制小五金镀锌件、2000 t铁制小五金镀镍件位于海门市包场镇包西村,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用地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 ,该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环境质量不下降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5 、环境风险
该公司运行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原辅材料较简单,主要环境风险表现为火灾和废气处理装置的非正常工况下导致废气泄漏事故。目前企业已经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以及急救器材等应急物资,发生事故时,企业在采取紧急风险防范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6、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用地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控状态。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系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自查评估报告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自查评估报告评价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自查评估报告评价单位提出。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门市包场电镀厂
联 系 人:朱如江
联系电话:13813767751
八、承担自查评估报告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自查评估报告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501号)
地址:淮安市淮州区
联系电话:0513-81187703
Email:hl@hlcarbon.com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