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佳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海门港新区 发布时间:2020-11-25 11: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各办、局、中心、办事处,各村(居):

经研究决定:

李佳佳同志任头甲村会计;

免去范向琴同志头甲村会计职务;

免去陈建琴同志锦明村群团干部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崔佳慧同志大东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主动辞职);

免去吉达同志锦明村经济合作社副社长职务(主动辞职)。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