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 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各办、局、中心、办事处,各村(居):
经研究决定:
黄 庆同志任红中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陈 健同志任镇东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免去其幸福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何晓君同志任包新街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沈海燕同志任三门闸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王苏海同志任六甲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浩中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黄佳萍同志任六甲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六东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王 芳同志任海欣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王建新同志任宏升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邱晓玉同志任大东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成美华同志任新南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模范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张 勇同志任闸中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友谊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张佳炜同志任友谊村定职干部,免去其闸中村定职干部职务;
黄金花同志任河塘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联合村党总支副书记、会计职务;
江卫枫同志任浜北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浜北村定职干部职务;
江 斌同志任鲜海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闸桥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江 英同志任闸桥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闸桥村定职副社长职务;
刘齐鑫同志任灵树村党委副书记;
陈 霞同志任前哨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前哨村定职副社长职务;
免去陈 斌同志大东村群团干部职务;
免去陈晓彤同志林英村定职干部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