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羽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各办、局、中心、办事处,各村(居):
经研究决定:
陈羽佳同志任城河村定职干部,免去其城河村群团干部职务;
张葛军同志任长桥村定职干部,免去其长桥村群团干部职务;
徐 花同志任池鹏村定职干部,免去其池鹏村群团干部职务;
顾一凤同志任池鹏村定职干部,免去其池鹏村群团干部职务;
季佩佩同志任轧西村定职干部,免去其轧西村群团干部职务;
徐 艳同志任鲜海村定职干部,免去其鲜海村群团干部职务;
蔡艳杰同志任友谊村定职干部,免去其友谊村群团干部职务;
袁樱樱同志任锦明村定职干部,免去其锦明村群团干部职务;
张 慧同志任凤飞村定职干部,免去其凤飞村群团干部职务;
陈文锦同志任天西村会计,免去其天西村群团干部(从事会计)职务;
徐小芳同志任天西村定职干部,免去其天西村群团干部职务;
黄丽峰同志任河南村定职干部,免去其河南村群团干部职务;
马君昵同志任周成村定职干部,免去其周成村群团干部职务;
黄金金同志任红中村定职干部,免去其红中村群团干部职务;
施佳佳同志任包场村定职干部,免去其包场村群团干部职务;
施丽君同志任灵树村定职干部,免去其灵树村群团干部职务;
免去李美娣同志友谊村群团干部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田施航同志闸中村群团干部职务(主动辞职);
免去江 琴同志河南村群团干部职务(主动辞职)。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