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2190/2020-00420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港新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度海门港新区农业废弃物 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部门、各村(居):
为全面贯彻“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扎实推进我区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工作,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优美田园整治,进而推动我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政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5%以上;蔬菜大棚等其他种植大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销售量的85%以上。
二、实施办法
(一)新区农村工作局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指导、监督、考核、报表等。具体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二套并行的回收联运机制。即普通种植户→村级回收点→镇级回收站、种植大户(含大棚种植户)→镇级回收站。
(二)镇级回收站根据区域布局,分别在原东灶片、新余片、老包场片、老刘浩片、海洪片各设立一个,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业废弃物回收站,达到“五有”建设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有废膜(农药包装物)储有量、有规范台账(废膜、农药包装物进出记录);新区各村设立农业废弃物回收点39个,库房要求结构牢固、房顶不漏水、地面不渗水,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内粉剂液体不外渗,确保环境不受污染。库房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安置回收桶3只(存放“瓶”“袋”“支”不同类型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同时要有上墙管理制度、价格公示、规范台帐及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村农业废弃物回收、登记、保管和转运至镇回收站。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各村要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三)新区按照布局合理的要求分别设置了五个农业废弃物回收站:包场片,江英(通吕河南13912895389)、陆云锋(通吕河北15962838755);东灶片:顾辉(13814638030);刘浩片:徐逊(15996692208);海洪片:徐卫(13814630905)。上述五个回收站分工负责各自区域内农业废弃物的回收、登记、转运工作,对不能全天回收的站点应及时公示回收时间,确保农业废弃物应收尽收、不停顿。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要以会议、告知书、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鼓励种植户及时按要求将农业废弃物送交回收站点。发动种植户、保洁员定期捡拾农田、泯沟、宅前屋后等处农业废弃物,要做到对各类废弃物应收尽收。
(二)创新回收方法,及时跟进落实
各回收站点要创新回收方法,根据每年揭膜的关键时间节点,及时下沉到生产一线,进村入户开展集中回收,做到了一边田间清理、一边跟进回收。村级回收点将回收的农业废弃物转运至就近的回收站。
(三)回收价格透明,公开张贴
镇级回收站与各村级回收点应在醒目处张贴价格公示,按瓶装0.3元/件,袋装0.1元/件,支装0.05元/件,废旧地膜(干燥、无泥)1.0元/斤的价格回收农业废弃物(注:棚膜不回收;地膜的回收数量各村先预估,确切数量根据市回收站回收数量按比例折算),并及时做好回收登记等台帐工作,回收资金待市财政资金拨付后统一结算。
四、考核与奖补
(一)考核:每季度末对各村农业废弃物回收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将农业废弃物回收(田间环境整治、村级回收点硬件及台帐、回收数量)情况进行评分,考核结果列入村人居环境考核内容,与村干部报酬挂钩。
(二)奖补: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工作,提高回收站的工作积极性,新区将视在全市完成任务排名情况和地膜回收数量,对回收工作做的最好的回收站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