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2190/2021-00083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港新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海门港新区“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调整海门港新区“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农地姓农、农地农用,根据上级部门开展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及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情况调度工作要求,现调整海门港新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具体如下:
组 长:朱健华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黄松波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朱俊杰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 帅 综合执法局局长
沈赛曌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王 华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门港新区分局局长
赵 云 农村工作局农技科科长
各村党(委)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和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新区农村工作局,沈赛曌任办公室主任,赵云、成雪华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负责“大棚房”问题日常巡查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