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2190/2021-0032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港新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包场镇新型合作农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调整包场镇新型合作农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新型合作农场村、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各村新型合作农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确保合作农场规范运营,根据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型合作农场认定与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0〕280号)文件精神,海门港新区已于2020年12月成立了包场镇新型合作农场工作领导小组。因领导职务已有变动,故现调整包场镇新型合作农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朱健华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包小松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沈赛曌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沈海娟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盛宝祥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赵 云 农村工作局农技科科长
陆慧华 农村工作局农机科科长
缪久兵 水利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加强对新型合作农场农业技术指导
2.规范海采平台外的物资采购和农产品销售流程
3.完善用工管理制度
4.销售等重大事项实行镇级报备
5.切实履行对新型合作农场账目指导与管理职责,组织对新型合作农场的财务审计、年度盈利分配和亏损弥补审核。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