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2190/2019-00166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港新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6-19 发布日期: 2019-06-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门港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示范先行、全域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海门港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示范先行、全域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 海门港新区 发布时间:2019-06-28 17: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南通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通委农发〔20191号)和《海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海办发2018]69号)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区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先行、全域整治”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学习和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南通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顺应广大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港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乡村振兴为主线,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持续改善和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切实增加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示范先行”就是到2020年我区建成一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村,争创南通市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打造具有海门港特色的生态宜居乡村。突出抓好以农村垃圾分类、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村水环境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居民的环境与健康意识显著提高,构建起完善的长效管护机制。为做好示范引领,根据要求,2019年我区确定港新村为示范创建村,示范创建村2019年要有85%以上的指标建成达标。

“全域整治”就是全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大力实施“三清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同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处、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村水环境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整治工作。2019年全区所有行政村必须达到“三清一改”的要求,70%以上行政村完成“海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4月-5月,制定出台“示范先行、全域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和确定示范创建村。列出各行政村今明两年整治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质量要求,6月上旬报新区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汇编成册。

(二)动员部署。4月-5月,做好实施“示范先行、全域整治”工程的动员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培训,让镇、村干部以及农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知整治工作的主要项目和要求,全面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
(三)示范推进。示范创建村要加快整治步代,在宣传发动、氛围营造、工作部署、项目落实、组织推进等方面尽快取得进展,力争2019年上半年整治项目全面推进,下半年工作出形象,出成果,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总结提升。及时发现基层在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与典型、总结提炼示范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全域整治提升。2020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与提升,努力实现从“示范先行、全域整治”到美丽生态宜居乡村的跃升。

四、整治标准与要求(一)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等、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建立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100%。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整治村保洁人员不少于600人配备1名,每6~8户配置1只垃桶(箱),保持垃圾收集设施完好,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没有积存成堆垃圾。2019年内示范创建村要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到2020年,示范创建村要全面实行“四分类”(有机易腐、可回收、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闭环管理,实现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全覆盖。(综合执法局牵头,农村工作局参与)

(二)治理厕所粪污。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通办发[2018]50号)要求,整治村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序时任务,有效落实消除早厕和露天粪坑整治计划。行政村村部、规模较大规划发展村庄、有乡村旅游发展等实际需求的村庄配建公共厕所,并落实人员管护,公示上墙。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示范村改厕必须实行整村推进,2019年底,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要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步完成已改户厕整改提升和早厕填理工作。(社会事业旅游局牵头,规划建设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参与)
(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深入实施《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优先整治撤并镇区和水质急需改善控制范围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入户率,到2020年90%的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农民集中居住区(80户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2019年内,示范创建村及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今年内必须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生活污水优先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生活污水优先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或进行相对集中处理。(规划建设环保局)

(四)治理农村水环境。推广“以河养河、生态保洁”的河道长效管理新机制,积极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乡风貌。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河道脏乱、黑臭现象。以房前屋后整治为重点,无淤积阻塞现象,河道水系畅通,无坝头坎梗、渔网渔簖等阻水障碍物。河道沟塘保洁到位,水面无垃圾、漂浮物及有害水生植物等。河道沟塘水质良好,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污直排入河。河道长效管护良好,河岸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无新增违章搭建、无垦坡种植等现象。2019年内,示范创建村要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规划建设环保局)

(五)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清理农户家前屋后和承包地上堆放的农业废弃物和其他杂物,做到有序堆放。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清理随意丢弃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加强生猪养殖管理,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切实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得到清理与回收。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等)开发利用。到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率5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2019年内,示范村创建全面达标。(农村工作局)

(六)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村到组、组到户硬化道路建
设,切实解决村民出行便捷问题。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农路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水塘、庭院等零散土地,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有序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逐步做好村域内违法、破落建筑的整治。示范村年内要对照绿化示范村要求,开展绿美村庄建设,村庄绿化覆盖率应达到35%,其中林木覆盖率应占80%以上,进村道路两侧、水系沿带绿化覆盖率达90%,农田林网控制率要达到80%,因地制宜建有环村林带、风景林、休闲林等村片林;完成村域内破落建筑的整治,做好村庄的美化和亮化工作。(农村工作局牵头,规划建设环保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落实)

(七)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2019]1号)所确定的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和搬迁撤并类等四种村庄类型,调整完善村庄分类,合理确定村庄建设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镇村建设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推行多规合一。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设计编制机制,规划设计要注重实用性,做到简明易懂、好管好用。示范村3个月内应先行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局)
(八)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全区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特色田园乡村等创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在显著区域张榜公布;保洁人员、“河长制”等责任人有公示牌;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开监督电话,建立环境卫生公示栏;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星级整洁户评比等活动。示范村年内落实到位。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农村工作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落实新区党工委抓主体责任,强化村党总支书记抓落实责任。抓好整治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和运行管护等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配强以村党支书记为重点的工作领导班子,抓村带户、发动群众,具体组织实施好“示范先行、全域整治”工程。

(二)完善工作机制。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各责任部门要统筹抓好工作,根据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及时做好任务下达,分解示范创建村项目任务,逐一形成工作方案。根据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评估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新区政府每年将表彰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村和个人。对季度督查排名落后、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大财政扶持。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需求。各有关责任部门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讲究效益,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聚合投入支持。新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合理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市级财政补助统筹整合资金10万元/村,新区财政资金按照不少于10万元/村比例配套,省级公共维护资金按照省下达数平均拨到每村。对通过省、南通市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验收的给予一定奖励。

(四)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要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各村可以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