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2190/2020-00446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港新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成立海门港新区东灶渔港港长制 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局、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东灶渔港管理,更好的发挥东灶渔港在保障和促进渔业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南通市海门区东灶渔港港口章程》和《南通市海门区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海门港新区东灶渔港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港 (组) 长:朱健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包场镇镇长
副港(组)长:黄松波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包场镇人大主席
组 员:黄青松 新区财政局局长
许欣荣 新区安监局局长
高陆军 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 帅 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包小松 江苏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管理处保护与开发科科长
张强强 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沈赛曌 新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杨 照 海门港新区边防派出所所长
陈 雷 东灶港边防派出所所长
花 忠 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门港新区分局局长
王 华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门港新区分局局长
邢耀忠 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
一中队副中队长
秦 惠 东灶港闸管所所长
何佳龙 包场供电所所长
施宏佑 东灶港消防中队中队长
蔡 新 东灶渔业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东灶渔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由新区农村工作局海洋渔业科和东灶渔业村组成)。东灶渔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代表港长协同联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办公地点设在东灶渔业村,具体由东灶渔业村负责渔港、码头、渔船管理及消防安全、生态环保、应急处置等工作。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