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2190/2021-00147 分类: 国防\国防动员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港新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海门港新区征兵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海门港新区征兵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海门港新区 发布时间:2021-04-15 09: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委会:

根据海门港新区2021年度行政村(居)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在人武工作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继续对“一年两征”(男兵)工作合并实施单项性奖惩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机制

(1)征兵过程考核奖励

A、参加镇初检,50元/人(提前或推迟补检且不合格的不得奖励)。

B、参加区复检,100元/人。(直接参加区复检未合格的按A奖励)

(2)出兵奖

A、出兵奖:根据双合格兵员,按人武部下达的出兵要求,每征集一个新兵奖1000元,

B、大学生出兵奖:如有大学生(含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并已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大一新生)入伍,另奖1000元/人。

C、如涉及到身体原因退兵的,可享受A、B奖励;凡思想(含病史)原因退兵的,不享受任何奖励。

以上奖励由新区财政局根据人武部测算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实施到位,由村(居)根据该项工作贡献大小分配到个人,奖励金发放明细需向人武部报备。

二、倒扣机制

(1)征兵基础性工作(兵役登记)中,凡出现1例误报的扣50元/例;凡应在参检前提供“学籍在线报告”的,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的扣50元/人,当年应录取高校人员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原则上需提供“学籍在线报告”)必须在当年11月1日-11月15日期间完成上报;对相关通知书、挂号信、公告等资料送达的合法性、时效性、准确性,有1例不符的扣50元/例。

(2)如应参加初检而未参加初检的(含当年应录取但未录取大专以上正规院校,且当年又没能参加体检的对象),罚100元/人;如已经在当年以因没提供“学籍在线报告”已经扣50元/人,但在第二年仍然提供不出“学籍在线报告”(实际已经不上学)最终参加第二年体检的,罚150元/人;应参加区复检而未参加区复检的,罚200元/人;已经参加征镇、区检合格,但后因未完成学习需继续上学,不同意入伍的罚200元/人.

(3)因客观原因(主要指村兵员的质量)造成该村未能出兵的不奖不罚。

(4)有足够的双合格兵员,但因组织原因,没有让其出兵,致使该村没有出兵的只奖不罚。

(5)有双合格兵员,但因思想政治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能出兵的,或兵员非正常减少(包括纹身、事故等),因此造成该村未出兵的,每少一人扣1000元,在村应得奖励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结转下一年度再行扣除。

(6)因工作失误,漏报参检对象的,由支部书记向纪工委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漏报的,由纪工委进行调查处理。

各村(居)应确立征兵工作命令意识, 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从年初开始对照考核办法,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一年两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本考核办法由人武部负责解释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