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2561/2022-00133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三星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星政发〔2022〕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三星镇推进乡村公益医疗 互助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 |
各村、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海乡振〔2022〕2号《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推进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我镇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工作,特制定《三星镇推进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试点方案》。
请试点村迅速推进落实,非试点村熟悉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工作相关政策和流程,为全镇面上铺开打下坚实基础。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三星镇推进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导向,切实减轻群众医疗重大支出负担,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个人三方作用,大力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共济优良传统,弘扬慈善文化,培育慈善意识。发挥社会力量,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形成以家庭为单位医疗互助新格局,多元化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推行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不断提升现代乡村治理水平,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我镇作为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试点区镇之一,50%的行政村参与试点工作,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农户参与率不低于50%。我镇确定试点村13个,为三星镇浒通河以东的行政村。
三、实施办法
乡村医疗互助以年度为单位实施,报销方案一年一设计。2022年度互助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一)实施对象
截止2022年6月30日,三星镇各试点村户籍在册人员,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2022年7月1日以后,已参加互助的家庭的户籍新增人口(新生儿)可由村上报纳入。
(二)筹资标准及渠道
2022年度,医疗互助项目按照人均100元筹资。村民承担50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政府各承担25元。其中:2022年已享受南通市补充医疗保险救助项目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六类困难对象原则上不参与本年度医疗互助。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筹资部分由镇政府承担。
(三)报销办法
1.报销条件
(1)住院村民入院日期在互助年度期限之内;
(2)单次住院,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000元或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2500元。
2.报销流程
(1)补助申请:医保报销后,本人或委托他人用福村宝APP拍照上传三项资料(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医保报销单);
(2)补助审核:由福村宝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认定病种、确定报销金额5个工作日内在镇和村福村宝管理系统生成补助信息,并向申请对象发送短信告知。
(3)补助发放:农业部门负责每月初在福村宝管理系统接收并打印住院上月补助清单明细和汇总表,按规定的财务流程审批后,由镇财政统一将补助款打到申请对象银行卡。各试点村可在福村宝管理系统查阅本村群众补助情况。
3.报销标准
乡村医疗互助采取按病种定额报销的办法。病种认定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按照国家CN-DRGs应用版执行。病种报销定额根据本年度筹资标准和实际参加人员测算确定。单次住院最低报销300元,最高报销10万元;年度累计最高报销20万元。
对基本医保不报销的住院情况(如:美容、健康体检等非疾病住院;工伤、违法犯罪或第三方全责导致的意外伤害等原因住院),村民医疗互助不予报销;对骗取报销的,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实行“六统一”:统一实施范围、统一实施期限、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交费时间、统一区镇发放。所有资金注入和支出由镇管理,镇财政设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资金专门科目,医疗互助资金及利息用于公益医疗互助村民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跨年度滚动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私分。互助资金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
2.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按照“政府积极引导、区镇统筹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社会公益支持、专业组织服务”的思路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加入,村民个人适当投入,镇村集体资助一点,同时接受社会赞助。福村宝作为第三方管理公司,通过成熟技术提供病种认定、费用核报等专业化服务,“按病种”在线认定、生成补助信息,做到只认标准不认人、只认病种不认医院,对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出额度部分进行补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报销。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5月14日)
1.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试点村、实施内容、完成时限、经费保障、筹资标准、筹资结构等。
2.开展业务培训。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试点村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3.做好平台对接。坚持规范、高效、便捷原则,对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搭建服务平台,强化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和平台保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1.召开动员会议。试点村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议,民主决策,确定本村参保对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承担出资标准等。
2.试点村以家庭为单位整理核对户籍人员名单,上报镇农业农村局。
3.镇兼职管理员将户籍人员名单录入村民医疗互助管理系统,并开通APP线上交费功能。
(三)全面发动、交费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1.各试点村召开村民小组长,部署宣传发动工作。
2.逐户发放《告全体村民书》,动员村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
3.如村民家庭户籍在册人员有增减的,由各村核实上报镇农业农村局修改完善。
4.村民在此期间完成公益医疗互助APP在线交纳个人承担部分,资金直接交纳至镇指定账户,2022年6月30日后不再接受交费。
5.各试点村按照本村实际参加人员数量,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出资于2022年6月30日前解缴至镇指定财政账户;镇级扶持资金同步划拨到位。各试点村要积极鼓励乡贤、爱心企业支持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做好政策宣传(爱心企业等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计入各区镇年度慈善募捐总数)。社会捐赠资金统一交纳至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城南支行;帐号:326008613018010014025;联系人:印建飞;联系电话:13962887735)后,6月底之前转回镇财政。
(四)启动报销(2022年7月1日起)
1.镇根据试点村实际参加人员数量、资金总额测算确定报销方案。
2.符合报销条件的住院村民,通过福村宝APP拍传三项资料申请报销。
3.镇兼职管理员在系统接收到福村宝发送的住院村民报销信息后,按财务流程办理支付手续,由镇每月定期统一通过银行向申请对象打卡发放报销款。
五、第三方服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由镇委托福村宝第三方平台专业服务。每三个月按照实际报销支出金额的2.5%向福村宝服务平台支付服务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镇成立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并指定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每季季末及时汇总上报公益医疗互助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疗互助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积极处理和化解试点中发现的困难问题,共同为乡村医疗互助发展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示范引领。充分利用网格队伍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确保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相关措施、制度、目的、意义等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村干部要积极主动率先参加、示范引领,动员村民代表、小组长和老干部、党团员带头参加,广泛宣传,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
(三)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试点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开展宣传发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组织群众登记和缴费,指定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和细化本村推进村民医疗互助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包干到人,推动村民广泛参加,争取实现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在享受到民生福祉。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项目将列入2022年村干部绩效考核。
附件:三星镇公益医疗互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三星镇公益医疗互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袁卫涛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施静副镇长
副 组 长:王磊副镇长
黄红波副镇长
芮军伟纪委书记
成 员:丁新华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海英财政局局长
黄和平民政工作负责人
薛陈汇南村支部书记
顾颖华益民村支部书记
姜璇永富村支部书记
陈雷金锁村支部副书记
郁忠伟平山村支部书记
施建宏瑞南村支部书记
袁忠瑞祥村支部书记
施锦绣瑞北村支部书记
李伟李彬村支部书记
王兴忠新凤村支部书记
郁杰银才村支部书记
黄雪琴贤高村支部书记
徐卫汇通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统筹方案制定、资金筹集、平台对接、报销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丁新华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