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2561/2022-00149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三星镇人民政府 文号: 星政发〔2022〕42号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日期: 2022-06-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三星镇打击整治 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星镇打击整治 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08 10: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镇制定了《三星镇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三星镇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江苏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和《南通市海门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养老服务涉诈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全力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倡议书》、宣传海报、宣传标语;所有养老机构必须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南通市养老机构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告知书》;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必须与区民政局签署《2022年度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承诺书》。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广泛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公安110接处警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多种渠道提供线索。对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三)抓好规范整治。要在前期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建立风险名单,分类处置隐患。

1、进行“四看”全面排查。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金民工程系统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是否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

2、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并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3、实行“四级”分类处置。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区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区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实施“清零行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包干到人,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清零。

(四)逐一化解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要严格落实属地稳控责任。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信访、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星镇成立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村居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统筹推进。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专项行动办和镇纪委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对成效突出的村居、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三星镇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红波 三星镇副镇长

副组长:丁新华 三星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 员:仇飞翔 三星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副局长

       严慧敏 三星镇党群工作局副局长

       顾海红 三星镇纪委副书记

       陈 波 三星派出所副所长

       黄和平 三星镇残联理事长

       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由民政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联络和日常事务工作,联系电话:8078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