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2561/2022-00217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三星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星政发〔2022〕8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星镇群防群治工作的通知 |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织密筑牢治安防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星镇群防群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级层面,成立由政法委员为组长,区域治理指挥中心、公安、司法、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群防群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村级层面,由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辅警等组成群防群治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群防群治任务要求。
二、落实力量保障
各村(居)根据辖区地域面积、治安复杂程度等因素,以村民小组(网格)为单位,组织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以及广大党员、退伍军人、校园教职工、企事业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社会保安、治安积极分子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确保每个网格都有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全镇群防群治队伍规模达1000人以上。综合执法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要组织发动广大城管队员、环卫人员等力量,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进一步增强群防群治力量规模。
三、明确职责任务
群防群治力量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公安业务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一)参与治安巡防。对案件高发地区、复杂路段、要害部位等进行巡逻防控,接受派出所指挥调度,参与突发事件增援处置。
(二)做好疫情防控。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配合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涉疫人员的信息收集、情况报告和协同管理等工作。
(三)收集社情民意。通过主动走访了解,及时掌握群众意见和诉求,发现上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案(事)件隐患苗头。
(四)调处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事端。
(五)宣传防范知识。开展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六)帮扶重点人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保护、教育、帮扶等工作。
(七)参加抢险救灾。在有关部门组织下,参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活动,协助做好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物资运送等工作。
(八)报送情报信息。在本职工作、群防群治、个人生活等过程中,主动发现和收集事关社会稳定、治安动态等方面信息,及时通报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提高社会治安掌控能力。
四、规范勤务运作
(一)统一佩戴标识。群防群治队员在治安巡防、疫情防控、宣传防范、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统一佩戴“红袖标”等标识(由镇统一制作),亮明身份,接受指挥,认真开展日常勤务工作。
(二)建立工作台账。各村(居)和有关部门根据群防群治工作职责和任务特点,统一制作人员花名册、工作情况等台帐,存档备查。对群防群治队员报送的各类情报信息,要逐一做好记录,及时处置或转递有关部门。
(三)加强业务培训。各有关部门针对群防群治八项职责任务,要立足岗位实战需求,统筹设计培训课程,对相关群防群治力量分期分批开展培训辅导,不断提升群防群治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规范水平。
五、拓展覆盖广度
(一)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场所”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引导社会面重视、参与、支持群防群治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建设格局。
(二)抓好人力与技术结合。在抓好人力群防群治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技防外延工程,积极发动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沿街店铺以及家庭个人建设的监控向本单位、本家庭外部拓展,相关视频监控可自愿接入公安监控平台。
(三)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利用橱窗、宣传栏以及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介形式,动员、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六、做好表彰激励
镇群防群治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抽查、视频复查、资料审查、数据核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群防群治工作进行检查、开展评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居)、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村(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立必要的经费用于群防群治工作,对群防群治队员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物质奖励,成绩突出的可提请镇给予一事一奖。
特此通知!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