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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三星镇人民政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0-12-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 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30 08: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海政办发[2020]65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为宗旨,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新三星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目标要求

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实现增森林覆盖率,增林业蓄积量,保林地面积稳定,保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挖掘造林绿化潜力,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提升林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形式

1、建立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制全覆盖。

2、总体构架。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总林长,成立林长制办公室。所在村党支部负责人担任村级林长。

3、林长制办公室。三星镇政府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承担全镇林长制工作日常事务。镇林长制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局局长、农工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包括自然资源、组织、宣传、公安、司法、财政、规划建设局、农村工作局、综合执法局、攻坚办、民政、审计、供电所等相关单位。

四、工作职责

1、总林长职责。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绿化造林、森林防火年度工作计划,提升森林覆盖率,落实森林防火隐患整改措施,督促建设项目规范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对镇级相关部门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村级林长职责。负责村域内森林资源的巡查管护,宣传森林资源管护常识,组织实施绿化造林、除草、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隐患整改,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执法部门,配合做好涉及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承担协调、交办、督办林长确定的事项,对下级林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4、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林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切实推进林长交办事项,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共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组织负责对村级林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宣传负责林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司法负责林长制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财政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建设局负责制定全镇森林资源利用规划,负责绿化造林年度工作计划。自然资源局做好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及林长制日常工作;规划建设局另负责交通干道两侧绿化造林和日常管护;农工局协助上级执法部门查处滥伐盗伐林木、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攻坚办负责林地生态环境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局负责整治、拆除林地内相关违建、影响观瞻物;民政负责迁移林地内散坟,倡导文明祭扫,消除森林防火隐患;审计部门负责对林长制工作经费的审核;供电所负责林地内变压器等电力设施管护,消防森林防火隐患。

五、主要任务

1、加强资源调查监测。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建立森林资源巡查管护制度,把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木、森林防火隐患等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林长。自然资源局做好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的工作。农村工作局及时上报,并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查处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的工作。建立科学考核体系,对村级林长管理全村林地进行全年科学合理地考核。

2、落实林业资金保障。区财政继续对历年一般租地造林、苗圃式租地造林、高标准珍贵树种示范森林工程、骨干河道绿化、休闲绿化造林等给予土地租金补贴。

管护工作继续实行属地管理,为激励村管护工作积极性,把现有管护经费标准(125元/亩)分为基本费用(100元/亩)、考核经费(25元/亩),其中基本经费实行区镇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考核经费实行全区统筹使用,对更新补植复绿、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隐患整改、林地管理等成效明显的村以奖代补,其余造林绿化的种植管护经费由镇财政负责。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十月底前镇、村二级林长制全面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林业管理合力。创新林长制工作方式,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林地实际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由林长牵头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3、做好信息公开。设置林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林长职责、林地情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2020年底前完成林长制公示牌的设置。

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实施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总结林长制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创新举措,积极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林长制方案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1: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卫涛 三星镇镇长

副组长:濮慧杰 三星镇人大主席

成 员:余建铭 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新华 办公室主任

黄春华 党群工作部主任

时国强 纪工委副书记

陈 娟 财政局局长

吴 彬 三星派出所所长

黄晶晶 综合法制科科长

朱 剑 规划建设局局长

施 静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支 剑 综合执法局局长、安监局局长

雷冰根 攻坚办主任

黄和平 民政办主任

施建伟 审计科科长

倪伯超 供电所所长

范卫红 农工局农技科科长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濮慧杰任主任,余建铭、施静任副主任。

附件2: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林长制方案

总 林 长:袁卫涛

副 总 林长:濮慧杰

光荣村林长:黄 巍

彦英村林长:陶帅杰

建安村林长:陆善生

大石村林长:薛 春

广丰村林长:黄冬生

宝兴村林长:黄红周

镇南村林长:杨金伟

太阳村林长:徐 燕

汇南村林长:薛 陈

永富村林长:姜 漩

益民村林长:顾颖华

汇通村林长:徐 卫

贤高村林长:黄雪琴

李彬村林长:李 伟

新凤村林长:王兴忠

银才村林长:郁 杰

瑞南村林长:施建宏

瑞祥村林长:袁 忠

瑞北村林长:施锦绣

金锁村林长:高青青

平山村林长:郁忠伟

林西村林长:惠军绪

召良村林长:龚 杰

叠石村林长:何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