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江海路(丝绸路-G40)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4-28 09:58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江海路(丝绸路-G40)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江海路(丝绸路-G40)段

建设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机构:中地泓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海路(丝绸路--G40)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为江海路(丝绸路-G40)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起于G40沪陕高速出口,路线向南下穿宁启铁路及345国道(即228国道),与345国道设置全互通,经中海路后以高架形式连续上跨红海路、河海路、北海路后落地,继续向南跨越海门河后,终点位于丝绸路,路线全长约3024米。项目总投资额8524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3.8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2.5米高围挡遮挡施工噪声,噪声敏感点附件避免夜间施工等,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废水由场地设置的截水沟收集后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储存于清水池中回用于车辆冲洗、绿化、道路清扫以及建筑施工等,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利用周边污管网接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对跨越海门河桥梁的桥面径流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桥梁设置的雨水管排放至事故应急池(具备沉淀、隔油和事故废水收集功能)处理后,排至无饮用、养殖功能的水体。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通过对施工区域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加强物料管理、注重降尘作业、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限制车速、清运建筑垃圾等方式进行控制;施工机械以及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施工期间全部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从源头上控制沥青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引起的环境污染。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3-81288078

电子邮件:27303468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