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告】关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我委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嘉陵江路1588号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206室,联系电话:0513-82215219)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时间)直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惠政路666号,立案庭联系电话:0513-87692282,行政庭联系电话:0513-87283132)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13-81261301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 |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 |
海开审环【2024】37号 |
2024.11.6 |
2 |
江苏一重锻造有限公司 |
年模锻3000吨、自由锻24000吨技改项目 |
海开审环【2024】38号 |
2024.11.22 |
3 |
江苏一重锻造有限公司 |
年产5万吨自由锻件、3万吨环锻件新建项目 |
海开审环【2024】39号 |
2024.11.22 |
4 |
上海新跃联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项目 |
海开审环【2024】40号 |
2024.11.22 |
5 |
南通鸿旭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和利用扩建项目 |
海开审环【2024】41号 |
2024.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