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告】关于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9-04 09:4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8月1日—2025831日我5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94日-20259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嘉陵江路1588号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206室,联系电话:0513-82215219)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时间)直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惠政路666号,立案庭联系电话:0513-87692282,行政庭联系电话:0513-87283132)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13-81261301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嘉吉粮油(江苏)有限公司

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重新报批)

海开审环【202528

2025.8.7

2

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硅橡胶线缆扩能项目

海开审环【202529

2025.8..18

3

南通科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新建实验室项目

海开审环【202530

2025.8.18

4

南通坤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0万吨机制砂新建项目

海开审环【202531

2025.8.19

5

江苏世泰实验器材有限公司

扩建医用固定液、凝胶传递拭子、巴氏吸管项目

海开审环【202532

2025.8.27


海开审环【2025】28号.pdf

海开审环【2025】30号.pdf

海开审环【2025】32号.pdf

海开审环【2025】29号.pdf

海开审环【2025】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