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06-06 14:5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规划范围:除现状老城区成熟居住组团以外,还包括了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部分行政辖区,总面积111.1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产业定位: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提升产业竞争力,坚持主导产业提质增效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并举,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打造以海工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夯实产业基础。

二、规划结论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事项及方式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以开发区边界外扩2.5km的矩形范围团体和个人。

【征求意见范围、事项】公众对开发区开发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认知及相关改进建议,对开发区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委托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

四、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9号

联系人:倪伟炜

联系电话:0513-81283161

邮箱:273034687@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25-52372059

邮箱:guxiaoyun92@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综合体B4-705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经开区规划.pdf